成立慈善團體(NGO)

NGO的慈善服務

  • 香港擔保有限公司的基本結構要求是至少 2 名成員
  • 至少 2 名董事 (法人團體不得出任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的董事)
  • 至少 1 名公司秘書

慈善團體 (NGO) 的設立目的需符合以下要求:

救助貧困
促進教育
推廣宗教
除上述之外,其他有益於社會而具慈善性質的宗旨

成立慈善團體(NGO)的好處?/為什麼要成立慈善團體 (NGO)?

  • 獲得豁免商業登記
  • 可獲豁免根據《稅務條例》所徵收的稅項
  • 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經營任何行業或業務,從該行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必須符合下列情況,才可獲豁免繳付利得稅
  • 所得利潤只作慈善用途 及 所得利潤大部分不是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

(例如宗教團體可能出售宗教小冊子和傳單)

該行業或業務是在實際貫徹該機構或信託團體明文規定的宗旨經營

(例如保護盲人的社團可能安排售賣失明人士製造的手工藝品)

與該行業或業務有關的工作主要是由某些人進行,而該機構或信託團體正是為該等人的利益而設立的

CLG Group 提供以下開公司服務:

成立 擔保有限公司/無限公司/社團 服務
協助辦理銀行開戶手續(根據客戶需要辦理)
擔任公司秘書服務
香港商務辦公室服務
擔任指定代表服務
撤銷註冊服務

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成立慈善團體服務的資料,請與我們的專業顧問聯絡,我們將為您提供免費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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